税力量”助力低碳发展
税制引领,主动“求绿”的观念更强
2018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
随着一项项举措的落地执行,在助力污染防治方面,税务部门建立落实税收优惠与实施税收限制“双向用力”,开采、生产、流通、排放、消费“五环相扣”,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多税共治”、以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
一方面,引导企业节约资源。以资源税为代表,通过实行从价计征,建立税收与资源价格挂钩的直接调节机制,促进市场主体综合开发利用资源,实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并释放生态红利。
另一方面,促使企业减少排放。以环保税为代表,针对不同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设置差别化的污染当量值,实行“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正向激励机制。这种制度设计,有利于引导企业改进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特别是高危污染物的排放。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0年,北京、河北等10个水资源税试点省份,取用地下水水量占总水量的比例为33.5%,比改革前2016年的41.5%下降了8个百分点。环保税法实施3年,每万元GDP产值对应的污染当量数从2018年的1.16下降到2020年的0.86,降幅25.8%。
服务护航,企业“造绿”的水平更高
浙江省永嘉县百盛阀门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吴小燕以前每个季度申报环保税,要填报158条数据,花费两个小时。税务部门优化服务,上线申报批量导出导入功能后,她只要两分钟就能完成申报。
这是税务征管机制不断创新的结果。以环保税为例,针对污染物排放具有瞬时性、隐蔽性和流动性的特点,征收环保税对污染物排放监测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环保税法科学设定各方责任,最大程度凝聚税收共治合力,形成了“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全新征管机制。
此外,办税服务更贴心。资源税法施行后,税务部门增加了按季申报纳税,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自今年6月1日起,资源税、环保税等10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合并申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实现纳税人一次登录、一填到底,办税效率大幅提高。
今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印发,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指明了路径。
效应释放,持续“加绿”的动力更足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两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环保税纳税人户数达46.2万,与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之初的26.7万户相比,增长了73%;环保税税额,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实现收入205.6亿元、213.2亿元、199.9亿元。
采访中,记者发现,除了眼前显而易见的减税效应,绿色税制的精准实施,还形成了更大的税收杠杆撬动力量。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资源开采企业,资源税法施行后,在减税效应激励下,企业放弃了长久以来的“采富弃贫”经营模式,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通过享受税收优惠,降低生产成本,走上良性循环。
《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0年,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从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结果来看,“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
版权保护: 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jnsendui.com/cms/31.html